中共廊坊市纪委公开选调市直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市级纪检机构力量,经廊坊市组织、编制部门同意,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直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选调10名市直派驻机构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纪律审查工作。
二、选调范围
市直各单位、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在岗在编、乡科级副职及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作风过硬,品行端正,社会形象好;
2.中共党员,热爱纪检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经济学类、金融学类、法学类或审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毕业,或者具有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4.须有一定的文字能力,能够在办案一线长期工作;
5.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科级及以下干部。副科级干部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科员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新型社区、行政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四级联考招录的乡镇公务员和选调生服务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可以报考;四级联考招录的有服务年限的县直公务员服务期满后可以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本人在较长时间内继续处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与廊坊市纪委有回避关系的;
6.全国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干警未满服务年限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7年6月8日,在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廊坊纪检监察网、廊坊日报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在中国廊坊政府门户网、廊坊纪检监察网可下载《市纪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期限。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2日8:00至6月23日17:00(周六、周日不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提交《市纪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盖章。
报名地点:廊坊市广阳道300号(十四中院内)廊坊市纪委组织部408房间
联系人:徐可 李琳
联系电话(传真):2339789
3.报名提交材料。
①《市纪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及电子文档;
②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③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组织或人事部门盖章);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6张;
⑥表彰奖励证书、荣誉证书;
以上材料除公务员登记表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打印)。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017年6月28日在廊坊纪检监察网公布通过初审人员名单。
(四)组织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每部分均按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知识和文字能力,适当侧重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相关的知识。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命题及阅卷,笔试满分为100分。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入场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7月8日(星期六)9:00-11:00,在笔试前3天,到市纪委组织部408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
成绩查询:2017年7月17日在廊坊纪检监察网进行成绩查询,并公布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生凭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按照从高分到低分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于面试前一天到市纪委组织部408房间领取《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确定初步人选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而后按照1:1的比例,取综合成绩前10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高者、获奖档次较高者、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者、学历较高者的顺序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在廊坊市内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拟选调人员身体条件必须符合国家公务员的身体健康标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等,突出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工作表现、作风及廉政情况。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联合实施。体检与考察出现缺额情况时,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为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廊坊纪检监察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廊坊市纪委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