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就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时间
3月30日(周六)下午14:00,时间半天。
(二)面试地点
省检察官学院(石家庄市鹿泉区玉泉路212号)。
(三)携带材料
个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持有有效证件于面试当天下午13:30前入闱候考,进入候考室后实行封闭管理。超过规定时间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人员着装应整洁、得体,不得穿戴能反映个人身份标志的服装、配饰等。面试过程中,面试人员不得泄露姓名、准考证号、所在单位等个人关键信息,否则取消资格。
二、资格复审
(一)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为3:1,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以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详见附件。
(二)审核时间
3月27日(周三)下午14:00-17:30。
(三)审核地点
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石家庄市新华区蓝翼路5号)。
(四)审核出具证件及材料
考生须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出具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报名推荐表》原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证明材料;
6.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及复印件);
7.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如未体现在《报名推荐表》中,则需单位出具证明并盖章,同时携带文字材料等原件)。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到场。
2.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务必确保《报名推荐表》上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到考生导致考生错过面试或漏接相关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的,取消面试资格,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1-66871467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