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原县委组织部中共阳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阳原县纪委监委机关
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规范选人用人方式、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阳原县委组织部、编委办公室、阳原县纪委监委机关决定面向全县为阳原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选调19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阳原县各行政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
2、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4、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视为称职等次;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以后出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表现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6月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处分期限等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除有明确要求外,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6月12日—18日;报名地点:阳原县西城镇县政府大楼6楼626室(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联系电话:7398298。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二)审查。本次选调资格审查将贯穿全过程,由组织部、编委办等相关单位对报名人的信息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未形成竞争的直接组织考察。形成竞争的职位进行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考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考察范围。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按照规定成立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与选调职位适合度、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担当等方面情况以及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执行力和工作能力情况。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空缺职位,根据考试结果依次递补。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阳原县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
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应当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本公告由中共阳原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