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政府办公室工作力量,进一步优化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漯编〔2014〕51号)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人岗相适、以事择人,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一定数量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相关工作岗位,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二、选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文字岗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计划见附件2)
三、选聘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凡符合选聘条件的均可报名。
四、选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发展潜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处理能力,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务实重干,有吃苦精神,群众公认;
2.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身体健康;
3.年龄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放宽至32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如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2.与市政府办公室现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不适宜从事办公室工作的社会关系和工作经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按照广泛动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地调研、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手续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广泛动员
根据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印发《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广泛动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填写《市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本人携带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1寸蓝底(蓝色渐变)正面近期免冠照片4张(需和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板,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7月3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报名地点: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511号101室)。
2.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将审核结果进行反馈。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
3.开考比例。各选聘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拟选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4: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选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选聘计划,已报名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报考其他岗位。
4.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结束后,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根据电话通知时间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511号101室)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面试、实地调研、考察时使用。
(三)考试
考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笔试、面试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实地调研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文稿起草能力,为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选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进入面试环节考生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实地调研。实地调研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思考谋划和研究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写作表达能力等,实地调研满分为100分。实地调研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地调研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地调研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
3.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拟选聘数额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七)公示、试用及办理手续
1.考察合格人员,按拟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拟选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选聘人员进入选聘单位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聘用手续。
3.试用期满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选聘工作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统一组织实施。
七、有关要求
(一)公开选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选聘资格。
(三)严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实施方案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