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副处级职位或主任科员(含)以下职位共5-7名(其中副处级职位不超过2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在编在岗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现任副处级以下职务(含副处级)。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文字功底扎实、综合研究协调能力强;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在同等情况下优先),专业不限。
现在党政机关工作,文字综合能力突出,熟悉文化体育产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省人民政府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南海网、人民网海南视窗等媒体上发布选调公告,接受报名。
(二)报名
1.报名方式:主要以网上报名为主,请报名者将有关报名资料进行扫描,再通过电子邮件上传至指定电子邮箱。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4日止。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须有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表可通过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http://wtt.hainan.gov.cn下载);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
(4)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照;
(5)如有公开发表的文章或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提供。
(三)资格审查
选调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将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考试人数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不低于5:1方可进行考试(如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可酌情延长报名期或者相应减少选调职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3: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业务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
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持与报名材料一致的原件供核实。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选调单位派员到考生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时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若体检不合格或组织考察不合格,根据情况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或取消该职位。
(六)公示和办理调任手续
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拟定选调人员名单,并在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任手续。
四、纪律要求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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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