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充实工作力量,根据市纪委监察局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一、遴选职位职数
科员3名。
二、遴选范围
五指山市在编在岗的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和纪律观念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为人正派,敢于担当。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健康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
(五)乡镇公务员需在乡镇工作满五年。
(六)文字功底扎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七)中共党员和预备党员或有从事纪检监察、政法工作经历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情形。
四、公开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至8月24日。
3.报名要求:报名者登录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wzs.gov.cn/),下载《五指山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本人相片、身份证、毕业证、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年度考核表等证明材料径送市纪委办公室。联系人:吴小丽,联系电话:86623033。
(三)资格审查
1.成立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纪委领导担任,成员从市纪委相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
2.报名结束后,由五指山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业务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遴选单位派出考察组到考生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从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综合报考者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调人选。拟调人选名单将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相关要求
(一)考生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选资格;拟调入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资格亦自行取消。
(二)相关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