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海口市纪委海口市监委决定面向全省推荐人选到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岗位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科员若干名(包含2个岗位方向,一是从事文字综合工作,二是从事执纪审查工作)。
二、推荐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推荐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推荐范围
海南省在编在岗的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好;
2.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6.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有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经历及相关单位工作经历的优先;
7.推荐人员现任级别为科员级,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30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32周岁,其中,推荐文字综合岗位的,文字材料能力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作风扎实、认真细致、吃苦耐劳,法律、中文等相关专业的优先;推荐执纪审查岗位的,能够适应轮值夜班、加班和出差,有时还需要长期驻守办案点,法律、审计、会计、经济等相关专业的优先。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推荐: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新录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或按照有关规定不符合交流条件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推荐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椰城清风网(http://www.ycqfw.net/)发布推荐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25日9:00至6月3日17:00(1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共海口市纪委海口市监委面向全省推荐人选考试报名系统(http://ks.hnrczpw.com/ks2015/loginready.asp?ksid=edba65d38188b0392fb9a5295f89958e)进行报名。(报名系统的使用,详见附件2和附件3)
3、所需材料:
①《中共海口市纪委海口市监委推荐人选到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工作报名表》(见附件1,注:报名表需上传有个人亲笔签名的扫描版,还需要上传word电子版,请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和操作指南,严格按照要求上传);
②本人近期正面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③身份证;
④毕业证;
⑤学位证;
⑥专业资格证书(如没有则无需上传);
⑦近两年(2016、2017年)年度考核证明;
⑧本人公务员或参公管理登记表。
4、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审查未通过的,以电话方式告知考生。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成绩将作为推荐的重要参考。
(四)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和推荐对象的整体情况筛选确定考察人选。
市纪委市监委将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前须征得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及所在市县组织人事部门(主管部门)同意调出。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工作经历等情况。
(五)确定拟调人选。根据笔试、面试、适岗评价和考察、资格核查等情况,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务会)研究确定拟调人选。
(六)公示。拟调人选确定后,在椰城清风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由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核查,核查结果对任职有影响的,取消调动资格。
(七)调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无实质影响的,按照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相关要求
(一)推荐对象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选资格;拟调入对象如不服从工作安排,资格亦自行取消。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口市纪委市监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8723112
海口市纪委市监委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