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郑州高新区管委会面向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审计系统、财政系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岗位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审计系统、财政系统中符合选调岗位资格条件,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在编在职(岗)工作人员。
具体选调岗位、人数及有关要求等情况详见附件1:《郑州高新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与选调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特别是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并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名应聘;
8.符合选调岗位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选调:
1.见习期或试用期未满的;
2.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3.受处分尚未解除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6.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初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1月30日,在郑州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www.zzgx.gov.cn)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1日9:00—2020年12月3日17:0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并上传个人电子照片,本人签名须手写)和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3);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
(4)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身份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5)进行面试资格确认时,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作为附件(注:报名信息表发送电子版),以“XXX(姓名)+岗位代码+报名材料”命名,发送邮件至邮箱:zzgxqxd@163.com。系统将自动回复收件信息,如未收到邮件回复,为避免报名材料未及时投递,请重新发送。
3.有关要求
网络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名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查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要求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初审
2020年12月1日9:00—2020年12月4日17:00。选调单位将根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程序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与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初试
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超过5:1比例的,由选调单位统一组织进行初试,初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个人形象、基本素质、精神面貌、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报名人员需按照有关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初试。初试时审查报名材料原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试后,根据同一岗位选调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
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不足5:1比例(含)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确认时,应按照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同一选调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从该岗位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面试资格确认合格人员与拟选调人员比例达不到5:1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选调名额递减直至取消。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成绩计算保留2位小数。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体检环节。面试当天,因参加面试人员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其面试的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室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中有缺考、作弊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选调岗位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体检环节。
(二)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末位成绩并列且体检合格人员,一并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因考察出现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调动
(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对于因末位成绩并列进入考察的,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郑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在接到选调单位正式到岗通知后应于1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选调资格。
(三)人员到岗后按照高新区事业全供单位在编人员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六、其他事项
(一)初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拟选调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选调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郑州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371-6799730、0371-61739503
监督电话:0371-67992613(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附件: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