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4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和人数
本次共选调24名工作人员,其中:中共沁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名,中共沁阳市委巡察组4名,沁阳市纪委监察局5名,沁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5名,沁阳市电子商务产业办公室5名。(详见《沁阳市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符合各职位的年龄、学历和任职资格等要求,具体以《职位表》所列条件为准。
2、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道德品行端正,自律意识强。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同志,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现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101、102和103职位。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及其他有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3、工作时间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要求。
三、选调办法
本次选调按职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沁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
3、报考者本人须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需和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板,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单位);
(4)《沁阳市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请通过沁阳市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市编办、市人社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人数最低比例为2:1,达不到相应比例的递减选调人数。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发布的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文字综合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素质。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职位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市人社局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每个考察组有2名以上人员组成,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法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试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选调,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沁阳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相关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与要求
1、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若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2、参加选调人员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此次选调的指定工作网站为沁阳市人民政府网。
(www.qinyang.gov.cn)
咨询电话:0391-5656305、2102823
沁阳市考录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