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卧龙区检察院队伍建设,解决检察人才不足的问题,结合卧龙区实际,经中共卧龙区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检察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市(含县市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公开选调。
二、选调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检察官6名(副科级以下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检察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公务员身份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3日以后出生)。荣获过市级以上业务竞赛先进位次、优秀侦查员、业务能手、三等功以上等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80年1月13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较为繁重的工作任务;
7.原工作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本人自愿到卧龙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生、省选调生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等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选调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公开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从卧龙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wlrlw.gov.cn/)或卧龙区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wljcy.cn/)下载《卧龙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报名表》,填写完备,同时需要提交相关报名资料。报考者对《卧龙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报名表》所填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9日、1月20日、1月23日三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址:卧龙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南阳市工业路与七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2.报名资料(除证书原件,其他材料统一用A4纸大小)
(1)《卧龙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报名表》;
(2)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
(3)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印章);
(5)工作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者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审查后证书原件退回报名者,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现场采集照片、指纹信息。
选调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一般不低于1:3。报名结束后,选调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选调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调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命题及阅卷,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重点: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年版)及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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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面试
根据选调名额和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考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包括相关检察业务专家)。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业务实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获奖档次高、学历层次高、工作经历长依次优先进入下一程序。
体检与考察在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体检由南阳市内三级甲等医院承办,体检费用由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承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工作实际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职位缺额的,可在参加选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职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办理选调手续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拟选调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六、其它事项
1.选调人员享受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政法专项编制人员的待遇。
2.调入人员的工龄、检察官级别保留,行政职务、行政职级、员额检察官不予保留。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卧龙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wlrlw.gov.cn/)和卧龙区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wljcy.cn/)为本次卧龙区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成绩、选调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0377-62273010,0377--63134377
卧龙区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