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督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明电〔2014〕1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豫政〔2014〕28号)精神,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安阳市文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2名,现将具体选调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文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镇办正式工作人员(法检两院、教师、灯塔医院、文峰二院、宝莲寺卫生院工作人员除外)。
(二)报名条件
1.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食品药品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业务素质优良,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奋敬业,清正廉洁。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方案
本方案在政府内网公布的同时印发各镇、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各单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安阳市文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峰东路与东工路交叉口东北角西4楼)
咨询电话:0372-5386015
2.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填写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人数超过选调人数时可以开考。
3.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另行通知面试时间。
(三)面试
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四) 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入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及其他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 公示和调动
按照面试成绩,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问题的,办理相关调入手续。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选调工作的领导,成立2016年安阳市文峰区公开选调食药监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胡 玮 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朱春希 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
赵丽娟 区人社局局长
王志红 区编办主任
苏良田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付彦斌 区编办副主任
连继业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公开选调食药监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苏良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文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人员由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六)待遇
占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心编制,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待遇。
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文峰区公开选调食药监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文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代章)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