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同意,中共渑池县纪委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部分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计划遴选10人,均为全供事业编制。
二、遴选范围
渑池县党政工作部门及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编制或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干部身份;
三、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同志,清正廉洁,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连续从事纪检监察工作5年以上人员年龄条件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5年3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过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不满5年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1日);
(7)调入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8)本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需经单位同意,填写《渑池县纪委2017年公开遴选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贴照片),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1份复印件(学历在报名时尚未认证的,可以暂缓提交学历认证报告,但必须在面试环节之前提交,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彩色1寸照片4张并附电子版(需和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单位证明1份,内容包括:同意报名意见,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身份类别(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人员),历年年度考核情况,从事纪检监察工作起止年限等,需单位党政正职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字。
《渑池县纪委2017年公开遴选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可以在渑池县廉政网(www.mcxlzw.gov.cn)下载打印(A4纸,正反双面打印)。
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至3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设在县委5楼县纪委组织部。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1日凭身份证和报名序号到县委5楼县纪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遴选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拟遴选人数。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遴选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视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满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本次公开遴选事业工作人员的考试成绩,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均以渑池县廉政网(www.mcxlzw.gov.cn)公布为准。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遴选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若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年月不符,以档案记载为准)。
七、公示、试用和办理转任手续
综合报考者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渑池县廉政网(www.mcxlz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要求办理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遴选和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本公告相关内容由渑池县纪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8-4819788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