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三服务”工作水平,按照行政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3名行政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1.全市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2.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相应的任职经历。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况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7日至3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提交材料:《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单位及姓名)及电子版。
3.报名地点:人民路966-1号市人大常委会第二会议室。
4.咨询电话:0393-6666912。
(二)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办公室汇总报名情况。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6: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适当减少选调人数。
1.资格审查。选调工作办公室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通报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3.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选调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重点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按1 :3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前3名作为考察对象。
考试由选调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确定考察对象
选调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按1 : 1的比例提出考察人选,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组研究审定。
(五)组织考察
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档案进行审核。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六)确定人选
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组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和试用
在濮阳市人大网站和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问题的,试用期半年。
(八)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调入要求的,经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党组研究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调入和任职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新录用人员,原为科级领导职务的按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坚持公开透明,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或出现考生自愿放弃的情况,按各阶段成绩顺序递补。
(三)报名表可在濮阳市人大网站(http://www.pysrd.gov.cn/)公告栏下载。请考生关注濮阳市人大网站相关考试信息。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负责解释。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