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经延津县国土局公开选调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0名。其中:石婆固国土所4名,司寨国土所7名,马庄国土所6名,魏邱国土所6名,小潭国土所2名,城关国土所2名,东屯国土所4名,王楼国土所5名,榆林国土所5名,胙城国土所4名,丰庄国土所5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能够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
(三)从我县各乡(镇)政府及县直各单位事业全供编制人员中选聘;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服从组织分配;
(七)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八)教师岗位不得报名;
(九)报名人员须由现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按岗位报名。
(十)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
4、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17年7月12日在延津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7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30—18:00。
报名地点: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安大道)。
报名须知: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单位同意报名及工作表现证明材料(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同底版)。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
(三)组织考察:
1、由县国土局与人社局组织核实报名者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根据报名人数,由县国土局与人社局组织考察,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3、特殊情况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确定人选:对拟选调人员,从正式上岗之日起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三)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此项工作,鼓励引导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选聘。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国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国土局 0373—7623149
县人社局 0373—7696626
延津县国土资源局公开选调基层国土所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