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加快培养一批优秀的党政干部和专业拔尖人才,建设一支素质精良、结构合理、配置均衡、运转高效的干部队伍,助推龙安区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70名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工作原则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选聘出来。
二、公开选聘工作组织形式
公开选聘工作由安阳市龙安区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选聘计划
具体选聘单位、人数见《2017年安阳市龙安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公开选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选聘对象
在龙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不含教师及卫生院工作人员)。
(二)选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见习期除外);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5.符合选聘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试用期、见习期除外);
2.受处分期间或处分未解除的;
3.正在接受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能参加事业单位选聘的人员。
五、公开选聘程序与要求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公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同时,将公告发放至各单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7年9月13日至9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4楼中第一会议室)。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一经通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③报考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的证明(附件3),附三年考核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④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⑤《2017年安阳市龙安区区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1份;
⑥承诺书(附件5)1份。
2.资格审查
(1)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编办负责对选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结束后,选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龙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选聘资格。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不足3:1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拟选聘人数或取消选聘计划。取消选聘计划的,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
3.准考证领取
应聘人员于2017年9月21日8:30—18:00,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请仔细核对相关信息与个人信息是否一致,如有错误,请当场告知工作人员予以纠正。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安阳市龙安区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
(2)参加笔试时,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两证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3)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在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三证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5)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面试通知单而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一岗位末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纪检与监督
选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选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选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选聘主管部门无关。
咨询电话:0372—5022693
安阳市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