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卧龙区团委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选调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有序选调。
二、选调职位及名额
职位一:卧龙区团委机关工作人员,行政编制1名。
职位二:卧龙区团委下属事业单位区青联秘书处工作人员,事业编制2名。
三、选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6、报考职位一的,必须是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 (198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7、报考职位二的,必须是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或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 (198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公务员法》规定,有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组织选调的程序进行。
1、报名
符合选调范围及条件的人员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在编在职及同意报考证明(注明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工作以来年度考核情况),于2017年9月19日至9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卧龙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七一路与工业路交叉口西南角)报名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现场照相。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报名材料不真实者一律取消报考、选调资格。
3、办法
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高于3:1的(不含3:1),采取笔试、面试形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低于3:1的(含3:1),采取面试形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报名人数仅为1:1的采取考察方式确定人员。
4、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岗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考察
根据拟选调岗位1:1比例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人员。
因考察未通过或自愿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7、组织选调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纪律
为保证选调工作有序进行,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卧龙区选调团区委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选调工作要严格遵循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选调工作的严肃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在选调工作中违反原则、营私舞弊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卧龙区选调团区委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