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桐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政府系统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现面向县内行政、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选调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选调质量。
二、选调范围
全县行政、事业编制(包括全供、差供和自收自支)在编在岗的副乡科级以下人员(不含副乡科级)。
三、选调名额
共选调8人,其中财会金融经济类2人,法律类1人,计算机类2人,不限专业类3人(具体见附件1)。
四、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较强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3)具有法律、计算机等方面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政府办下属事业单位选调人员需能胜任县政府值班室值班应急工作。
2、年龄条件
32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以上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工作年限
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满1年以上(2016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计算年龄和参加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均为2017年11月30日。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4)教育系统一线教学人员、卫生系统一线医疗卫生人员;
(5)近3年内年度考核等次有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凡符合选调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4日~12月21日17:30(双休日除外)
(2)地址:桐柏县市民之家2楼人才交流中心窗口(盘古大道与工业路交叉口东400米)
咨询电话:0377-83973039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有关证书、证件需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
①网上下载填写完整的《桐柏县2017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
(4)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多报者无效。选调名额与报名人数未达到规定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选调职位名额。
(5)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2、笔试
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同时测试写作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个性特征。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考察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
5、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1)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后因放弃选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公示无异议的试用3个月,期满合格后办理调动、入编等相关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桐柏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公开选调的组织实施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桐柏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