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0〕124号)和《南阳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意见(试行)》(宛人社〔2016〕263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组织实施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
一、遴选职位
根据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市扶贫办、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等20家单位计划遴选61人(遴选职位见附件1)。
二、遴选范围和对象
1. 全市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 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 中央、省机关驻宛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符合职位条件的年龄要求;
6.具有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身体健康;
8.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情见附件1职位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改生、省选调生和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等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近3年遴选到市直单位工作的公务员;
6.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7.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公开遴选凡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1日。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报考人员于2017年8月18日8:00至8月19日17:30期间,登录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ny.lss.gov.cn)及南阳市人事考试网站(http://www.nyrsksw.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果出现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自负。报考者网上填报信息完整无误后,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打印“2017年南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2)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现场资格审查。凡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于2017年8月21日至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南阳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范蠡东路1666号)4楼西头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2017年南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推荐报名表》(见附件二),按要求填写一式2份;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1份;
(4)招考职位要求的从业资格等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式1份。
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遴选职位。考生可于8月23日改报其他职位。
3、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于2017年8月21日8:00至8月23日18:00,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根据省财政、物价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每人30元)。
4、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后,于2017年 8月26日8:00至8月27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
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一致。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拟遴选职位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遴选职位人数1:2的比例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
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均确定为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报考者逾期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未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对于数量在2人以上的遴选职位,按1:1.5的比例进行,考察由用人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按差额考察的办法组织实施。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干部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各遴选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要求,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书面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用人员到遴选单位试用3个月(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基地拟选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遴选和试用期间,原工作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八、纪律监督与有关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遴选活动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
(二)严格纪律。在本次遴选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本次遴选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有关要求。本次公开遴选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通过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any.lss.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整个遴选过程中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领取准考证、不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本次遴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遴选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遴选资格,工作人员要实行责任追究。
报考者在遴选期间务必保持网上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告知,遴选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者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遴选咨询电话:0377-63399300(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
0377-63137511(市人社局公务员办)
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