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市直机关公开考试选用公务员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考试选用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试选用单位和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职位空缺情况,中共安阳市委统战部等市直机关(单位)计划公开考试选用公务员30人(具体选用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报考范围和对象为我市市直、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包括中央、省驻安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3.具有拟公开考试选用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1982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开考试选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不诚信报考或在参加公开遴选(招录)过程中有不诚信和违纪违规行为的;在本机关(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不含试用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本次市直机关公开考试选用公务员,凡涉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9月11日。
三、考试选用的程序和方法
按照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考试选用公务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将考试选用公告在(www.haay.hrss.gov.cn)上发布。这次考试选用工作的其他相关事宜,均通过以上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个人自愿并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至9月20日。
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报名地点: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安漳大道71号)。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历年年度考核表原件。上述材料须交复印件各2份,以及2张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每张报名表贴1张)。
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2017年安阳市市直机关公开考试选用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该表格由报考者在安阳党建网、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并须由所在单位盖章后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选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进行数码照片采集,并由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核发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的地点: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3、考试选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核销)拟选用人数。核销职位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考试选用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选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安排。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用人数1:1的比例对拟选用人员进行体检。若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另加试一门笔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各选用机关(单位)负责,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进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各选用机关(单位)负责。各选用机关(单位)应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试选用职位的适应程度、转任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认真甄别“三龄两历一身份”,查阅报考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一步验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体检和考察工作,应在面试结束后的1个月内完成。考察工作结束后,应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的考生出现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另加试一门笔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七)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体检情况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审批手续。
咨询电话:0372-2550513 2209801
中共安阳市委组织部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阳市公务员局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