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号)、开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开封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意见(试行)》(汴办〔2015〕55号)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开封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考选公务员工作。
一、公开考选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职位空缺情况,今年开封市市直35个机关(单位)计划公开考选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58名(公开考选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1、全省机关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机关驻豫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工作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因工作特殊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具有全日制研究生硕士以上学位的、或获得省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经考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大不得超过40周岁);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拟考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等条件;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报名时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者任职试用期的;
5、不诚信报考或在参加公开考选过程中有不诚信和违纪违规行为的;
6、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计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服务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
三、公开考选方式和程序
按照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公开考选公务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考选公告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kfrs.gov.cn)、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站(http://www.kfrsks.com)公开发布,同时在省内媒体和开封日报、汴梁晚报、开封网、开封手机报上发布相关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选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报名。2017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8:00期间,报考者登录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信息提交后,系统将自动反馈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开封市市直机关(单位)2017年公开考选公务员职位表》。
2、资格初审。2017年11月1日至11月6日,考生报名后, 考选机关(单位)根据资格条件在1日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报名登记表》打印截止时间2017年11月7日18:00。
3、网上缴费。报考者在资格初审通过后至2017年11月8日18:00前,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在2017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7日12:00期间,登陆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5、各考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由考选机关(单位)申报开封市考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否则,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考选职位并及时通知报考者。报考者如符合其他考选职位条件的,可在48小时内申请改报其他职位。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三)考选步骤
1、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1月19日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负责。
笔试结束后,由开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情况,确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面试资格确认。市考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考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资格确认时,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推荐报名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准考证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各考选机关(单位)根据留存的报考者照片及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件进行核对。凡发现有关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报考者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经报市考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由有关考选机关(单位)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由市考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放面试通知单。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5、考察与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开封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要求,进行差额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考选机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文字写作能力、专业水平和群众公认度。考察组对考察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实行量化打分,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参加考选前一个月之内,以及考选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确认。
应试人员自愿放弃考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考察工作结束后,考选机关(单位)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按照1:1的比例研究提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报市考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按照得分顺序及考察情况,提出后备人选。
体检按照录用公务员标准,严格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考察的人员中递补。
6、公示。拟考选人员名单报市考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同意后,在本人原工作单位、考选机关(单位)以及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同时公示7天。
7、办理转任和入编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办理转任手续,市编制部门负责办理入编手续。
四、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要认真执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回避。严格落实报考资格认定和审查工作责任制,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选工作全过程,发现有隐瞒实情、弄虚作假、严重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的,取消报考人员的考选资格,列入不诚信和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人员名单,已办理转任手续的立即予以纠正或宣布无效,并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开封市委组织部
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封市公务员局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