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党和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强化党内监督,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15)39号)和《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郑办(2017)50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并报区委同意,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事业编制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选调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一般工作人员共计30名:
(一)财务会计人员2名、审计人员2名。
(二)人事工资管理人员2名。
(三)文秘人员4名。
(四)网络管理2名。
(五)司法鉴定人员2名。
(六)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专业人员16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具
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思想品德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勇于同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和业务素养,品行端正,表现突出,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五)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六)全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且工龄三年以上(教育系统和医院除外);
(七)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司法工作三年以上者,年龄放宽至42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后出生);办案经验特别丰富的,年龄可放宽至1974年7月1日后出生。
(八)全日制高等专科及以上学历;
(九)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十)报考财务会计、审计的,须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并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报考人事工资管理的,须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经历;报考文秘的,须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具有较强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且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报考网络管理、司法鉴定的,第一学历须为计算机专业,具有计算机网络工作实践经验,特别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报考刑法、刑诉法等岗位的,须具有法律专业学历或从事纪检监察、司法工作两年以上经历。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违纪受过组织处理或处分的;
3.近两年以来被区纪委、大督查办通报的;
4.报考人员与选调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1日-8月2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京广南路9号)。
3.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二七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3)有相关证件要求的须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4)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
4.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在报名前由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现实表现作出鉴定,并提出是否同意推荐报名意见。各乡(镇)办推荐2名以下报名人员;50人以上的区直部门原则上推荐2名以下报名人员;50人以下的区直部门推荐1名报名人员。
资格审核组根据单位推荐意见及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18年8月24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实际操作测试。报考司法鉴定人员不再参加笔试、面试,仅进行实际操作测试,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只参加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纪党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二七区区情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等。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名额最高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3.实际操作测试
对司法鉴定相关知识进行现场专业测试。获得最高检、公安部或省司法厅授予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资质的加5分。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司法鉴定人员实际操作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司法鉴定人员根据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察。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按照相对应岗位总成绩进行补录。
(五)公示
拟调用人员将在全区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待遇及试用期
选调人员确定后,编随人走,编制统一划转,由区纪委监委统一管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退回原单位,经考核合格的办理人事手续。
四、组织与监督
为做好此次选调工作,成立二七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姚志伟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高天翼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
刘德金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王 波 郑州马寨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贾新建 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李若雯 区纪委常委
董跃武 区编办主任
陈卫东 区人社局局长
张秀玲 区人社局副局长
王巍昂 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卫东担任,副主任由贾新建、李若雯、王巍昂担任。办公室下设资格审核组、综合组,资格审核组组长由李若雯担任,综合组组长由张秀玲担任。
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违反选调纪律、经政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应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86089159
附件:1、《二七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区直部门推荐报名人员名额分配表
二七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