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武陟县纪委监察委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选调选聘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名额
1、县纪委监察委(含派驻机构)科员职务20名;
2、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
二、选调选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选调的公务员须为全县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选聘的事业人员须为全县在编在岗事业财政全供(干部身份)人员;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和党组织培养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后出生);
4、除选调生外,报考人员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服务期限;
5、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公务员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事业人员考核均为合格等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公务员回避制度规定情形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国家、省、市另有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
(三)优先选调选聘条件
确定选调选聘初步人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选聘担任过纪检专干(以县纪委批复文件为准)、抽调县纪委监察委、县委巡察机构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县委巡察机构参加年终考核)的报考人员。
三、选调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8:00至12月18日17:30。
2、报名地点:县纪委组织部(308室)
3、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或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1英寸彩色照片4张(需和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板,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单位、身份证号),以及《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或《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可从武陟县人民政府网网站下载)。
5、选调选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2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选调选聘名额。
6、选调选聘工作在公开选调选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由资格审查小组告知其笔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选调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考试、选调选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成绩的40%计入总成绩。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参加笔试人员(弃考、成绩为零的除外)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按成绩的40%计入总成绩。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有并列情况,超过1:1.5的考试人员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四)考察
组织考察满分100分,按成绩的20%计入总成绩。由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对象人数,组成考察组,按考察量化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选聘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20%
(五)公示及试用
根据总成绩研究确定选调选聘初步人选。并在武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根据政治面貌现状、专业特长、履职经历等情况统筹科学安排岗位,被选调选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不胜任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有关要求
1、考生报名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选调选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2、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由公开选调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7275669
武陟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公开选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