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充实纪检监察人员力量,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纪委监察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一)职位一
面向全市省选调生,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
(二)职位二
面向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岗、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职员(教师、医护人员除外),公开选调事业岗位3名。
具体要求详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
2.政治过硬,对党忠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公道正派,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3.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且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其中,省选调生要符合乡镇工作最低服务年限;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3.与市纪委监察委机关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等需要回避情形的;
4.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济源之窗(http://www.jiyuan.gov.cn)、济源人事考试网(http://rsks.jiyuan.gov.cn)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0日-12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市纪委组织部(行政一区1号楼1204房间);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版;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
(4)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身份编制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由市纪委监察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选调资格。
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达不到3:1,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1:1的比例进行体检,如遇名次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纪委监察委、市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选调人选,并对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及调入
公示后无异议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入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入手续。不符合调入要求的,仍回原单位工作。试用期间,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予承认。
四、其他事项
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日常性事务。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自觉落实回避制度有关规定。报名人员在选调期间要保持现场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选调期间因无法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