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市纪委监委机关决定开展选调干部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名额
面向洛阳市市直行政单位和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选调科级非领导职务人员3名,科员12名。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已在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参照管理单位及其人员)。
3.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未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
5.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且所学专业为法律类、财会金融类专业,公安类中的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6.报考科级非领导职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科员职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左右:(1)具有2年以上职务案件侦查或侦监、公诉部门工作经历;(2)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3)员额制检察官。
7.干部档案材料齐全,信息准确,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不存在弄虚作假问题。
8.已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和相关最低服务期限。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三、选调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携带《洛阳市纪委监委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到“河洛清风网”www.lyjjw.gov.cn自行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职位应与本人现职务层次一致。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1日09:00至2018年12月27日18:00(公休日期间正常接受报名)。
报名地址:市纪委机关办公楼(开元大道218号市报业大厦)911房间,联系电话:63937158。
(二)资格审查
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人员进入笔试,选调名额与进入笔试人数之比不低于1:3,低于该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各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财会金融等相关专业知识。主要考察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拟选调职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名次以总成绩高低排序,成绩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最后一名并列的,增加选调名额。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政审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不再递补。
(六)研究决定
根据考察政审结果,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组织任命
对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办理任职手续。
四、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2.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对象、选调名单等在“河洛清风网”公布。
3.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河洛清风网”公告,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凡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自行承担后果。
4.本方案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63262768
中共洛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洛阳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