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省市纪委工作要求,根据目前区纪委监察委行政编制人员空缺情况,经研究,决定从全区公开遴选公务员充实到区纪委监察委,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遴选范围
全区科级以下在职公务员。
二、公开遴选对应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龙亭区纪委监察委5个一般工作人员岗位。
三、公开遴选人选资格条件要求
(一)公开遴选人选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3.公务员身份;
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38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参加工作不满五年的,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无对履行职位职责有影响的疾病史;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选拔使用:
1.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2.有法律职业资格的;
3.有纪检、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工作经验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遴选人选:
1.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存在公务员法中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4.尚在上级规定有关服务期内未满的;
5.其他不适合担任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形。
四、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26日中午12时。
2.报名地点:龙亭区纪委监察委办公室(区委楼123房间)。
3.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报名时报考者本人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及学历认证证明;
(3)公开遴选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4)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5)所取得的资格证书。
(二)资格审查
由区纪委监察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验证和核对登记,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消遴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自行负责。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12月27日下午。领取地点:龙亭区纪委办公室(区委楼123房间)。
(四)考察及选用
经面试、考察,从报考人选中择优确定人选,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遴选人选。被确定遴选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资格。
联 系 人: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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