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区委巡察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区委研究同意,面向全区公务员公开选调区委巡察办(组)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区委巡察办(组)工作人员8名。
二、选调范围
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在编在册的公务员(非聘干人员),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中共党员。
3.热爱巡察工作,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
4.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有较强的调查研究、沟通协调、文字综合能力。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试用期或工作服务年限未满的。
5.按照《公务员法》有回避关系的。
6.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分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主要包括选调名额、范围、条件及选调程序。
(二)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要给予全面支持。
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及同意报考证明(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卧龙区委巡察办(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现场采集照片、指纹信息。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2日至6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卧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南阳市七一路与工业路交叉口西南角)。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公文写作,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经区委公开选调巡察办(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递减选调名额。
根据笔试成绩,按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若开考比例降为1:2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以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
(八)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凡参与本次公开选调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本公告由2019年卧龙区委公开选调巡察办(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报名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卧龙区政府网(http://www.wolong.gov.cn/)为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专用网站,有关事项均在此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0377—63310383
监督电话:0377—63310291
附件:卧龙区委巡察办(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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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阳市卧龙区委公开选调
巡察办(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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