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组织开展信阳市2023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职位。信阳市2023年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共计划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53名,各单位公开遴选人数、具体职位、专业、资格条件等,详见《信阳市2023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我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2.我省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工作人员。
中央驻豫单位、省直机关、省辖市市直机关设在县(市、区)及以下的单位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以正式任职时间起算,含试用期;在本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一般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以后出生)。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6.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其中年龄条件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以后出生)。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等)均应在2023年1月前取得。
所学“专业”需填写完整准确的专业全称和专业代码,不得填写专业简称。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以上的,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2);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参照《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见附件3),该目录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制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络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考人员于2023年1月9日9:00至1月12日17:00,登录信阳党员教育服务网(http://www.hnxydj.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皆可)背景,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二)资格审查。2023年1月9日9:00至1月13日17:00,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修改完善相关信息,改报其他职位。1月12日17:00后,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确认和网上缴费。于2023年1月13日9:00至1月16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信阳市2023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A4纸,见附件4)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四)开考比例与改报职位。各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遴选人数直至取消职位。核减或取消的职位情况,在信阳党员教育服务网统一公布。对拟遴选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2月6日8:00至17:00在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职位。重新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已公布取消的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视为自愿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已确认并缴费的报考人员,2023年2月21日9:00至2月26日9:30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六)咨询服务。报名期间,各遴选机关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及时为报考人员提供服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笔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9:00—12:00,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设在信阳市,考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身份,实施监考。
2023年3月24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遴选职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作弊或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各单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报名推荐表(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准考证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递补人选,并发布递补公告,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应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具体负责实施,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一)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对象与拟遴选人数1.5:1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同一职位至少保证一名差额人选),确定考察对象。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同时进入考察环节。
各单位要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录用表、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对象予以评价。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时,应当再次进行报考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二)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表》公布的体检要求组织开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并在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六、公示与转任手续办理
(一)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市直遴选机关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公开遴选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手续由遴选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从报到之日算起。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公务员主管部门。
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各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严格工作程序,认真落实遴选报考、考试成绩和录用结果等环节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工作人员凡与报考者有公务员法规定的需要回避情形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过程中,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取消考生公开遴选资格,已办理转任审批手续的予以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并将有关情况进行通报,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中共信阳市委组织部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