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豫组通〔2022〕53号)、《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豫组通〔2022〕55号)通知要求及有关规定,现将面试确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确认人员
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录用)职位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资格确认名单见附件1,附件4)
二、面试确认时间
1.公开遴选公务员:2023年3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2023年3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面试确认地点
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4楼1号会议室(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181号院)。
四、面试确认内容
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与考生本人及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进行核对。核对内容主要包括:有关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参加公开遴选、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证;
(二)笔试准考证;
(三)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证明。学历学位证及其学历学位认证现场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学历为大学本科的,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学历为硕士研究生以上的,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均须提供;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所学专业与所报考职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须提交辅学课程及成绩(可从档案中复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确认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主管部门组织人事公章的《公务员登记备案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备案表》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2.现任职务(职级)的任职文件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原件 (无法提供原件的需提供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3.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
4.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5.河南省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附件3);
6.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及符合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证明;
7.新录用乡镇公务员须提供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工作年限的证明。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
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见附件6,并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2.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在事业单位工作的,须提供聘任人员登记表、转正定级表或社保缴纳证明;在企业工作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在部队服役的,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和有其它基层工作经历的,提供服务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月,参加工作之后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3.普通院校在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
以上证件除提供有关原件外,均须提供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份。考生提供的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不再返还本人。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确认的考生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提交《河南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确认登记表》(附件2),一式1份,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参加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的考生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提交《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登记表》(附件5),一式1份,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三)参加面试确认的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的地点当面进行面试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并提供本人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写上姓名及职位代码)。
(四)放弃面试的考生应于2023年3月30日17:00前电话联系我单位,并将《放弃面试资格声明》(附件7)书面材料扫描件,发送邮件至邮箱13523403462@163.com。主动放弃面试的应由本人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面试确认小组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做好记录备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应试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务员遴选(录用)工作全过程。考生面试确认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依法依规取消其考试、遴选(录用)的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库。对遴选(录用)公务员工作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惩处。
(六)面试确认期间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等额确定的递补人选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请随时关注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递补公告。
六、相关要求
(一)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确认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疫情防控。
(二)参加面试确认考生须自觉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排队等候时须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不得将培训机构的资料、传单等带入面试确认场所,保持现场整洁、肃静、有序。
(三)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遴选(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将于4月中下旬开展。具体的面试地点、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要求及后续的体检、考察等工作,请随时关注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公告栏发布的信息,不再以其他任何方式通知,因未及时查看网站发布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371-68061185
附件:
河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