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丘市2023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现将商丘市2023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职位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作弊和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经过面试确认和递补面试确认,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共37名,名单见附件1。
二、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年4月15日(星期六)。
(二)地点: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西门,地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迎宾大道666号(迎宾路与富商大道交叉口)。
三、领取《面试通知单》的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3年4月11日(星期二)。
(二)地点:商丘市行政中心(市委、市政府)1号楼七楼1739房间。
请应试者领取《面试通知单》时携带2张笔试准考证同版1寸照片。
四、有关要求
(一)应试者须于4月15日上午6:20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到面试考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应试者不得再进入考点。逾期、逾时和未按要求报到的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应试者禁止携带和使用任何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智能手表(手环)等设备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代为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按违反面试纪律处理。
(三)应试者在面试期间必须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应试者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和无关人员接触。面试前,应试者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应试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透漏本人姓名、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面试到达规定时间,应试者须及时停止答题。面试结束后应试者须立即离开面试室,到指定休息室休息,离开时不得带走草稿纸等任何资料。
(四)参加面试的应试者若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理。凡扰乱面试秩序、辱骂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作弊舞弊、传递信息、泄露秘密等行为,严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录用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遴选资格。
(六)应试者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面试期间全程佩戴(核验身份和应试时摘除口罩,核验身份和应试结束再佩戴好口罩)。
(七)在面试过程中,市纪委监委对应试者、工作人员、考官等有关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如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立即采有关纪律措施,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各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九)请应试者务必持续和随时关注商丘人事考试网,及时登录查看获取相关信息,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免影响自己参加后续环节。因应试者未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试者本人承担。
(十)商丘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肃考风考纪,严明工作纪律,营造平等竞争的考试环境,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370-3289368
附件:商丘市2023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人员及分组名单.xls
中共商丘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