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开封市2023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开封市公开遴选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及体检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集合时间:2023年5月28日(星期日)早上7:30
集合地点:开封市老市委院(龙亭区晋安路与夷山大街交叉口西北角)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准时到达集合地点。
(二)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按照分组情况站队集合,查验证件。未能准时到达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时领回。
(四)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不得单独活动,不得离开封闭点,不得与外界人员接触,在体检过程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选用或取消选用。
(五)体检费用300元,考生自理,由医院方收取(注意准备充足现金)。
(六)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近视的须带着合适的近视镜。
(七)根据规定,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考生请携带省辖市级以上三甲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体检时出具怀孕证明并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九)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取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附件:开封市2023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开封市公务员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