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阳市平安建设促进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确定以下5名同志为拟选调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如对拟选调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中共安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电话:0372-2550223
通信地址:安阳市党政综合楼A区718房间(市委政法委政治部)
中共安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