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4年洛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遴选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共47人,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一)体检时间
考生须于2024年5月25日早上7:00前到达集合地点,超过7:00到达的考生不得入场,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二)集合地点
洛阳歌剧院门前广场(地址:洛龙区太康路与市府东街交叉口西100米路北)。
四、体检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考生必须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到指定地点集合,并根据工作人员指引,按照考生组别分别站队。考生家属及其他人员请勿陪检、跟随。
(二)体检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须按要求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一经发现,无论是否使用,均视为作弊,取消体检资格。体检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不得擅自离队单独行动,严禁与外界人员接触。体检全程严禁透露姓名等个人身份信息,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对出现以上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结束时,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无误检后,考生领回本人通讯工具、电子设备,通过扫码支付的方式与医院结算体检费用,再自行离开医院。
(三)女性考生应避免穿着连衣裙等不便于体检的服装;月经期间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处于妊娠期的考生需携带由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和书面申请(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单位、职位代码、预产期时间、申请延期检查的项目、申请延期原因和个人手写签名等要素)交工作人员,并在体检时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进行检查,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
(四)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患有近视的考生请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五)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项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六)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书面提交复检申请,符合复检条件的,由体检实施机关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或提出复检申请但未按时参加复检的,视为认同体检结果。
咨询电话:0379-86863595
附件:2024年洛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pdf
洛阳市公务员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