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优化我县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吸引域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博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吸引域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博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博编〔2020〕4号,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对有意来博工作的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符合接收条件的,不受户籍限制,均列入接收范围。其中,属于博爱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的,优先予以安排。
二、资格条件
(一)拟接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对急需紧缺人才、副高级以上职称以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可放宽到45周岁;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录用、聘用等手续齐全,试用期已满并考核合格,有服务年限的人员应达到服务年限;
4、进入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具备公务员身份,且已完成登记备案;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干部身份(不含录干、聘干)。
5、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有相对应的资格证书;
6、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
8、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接收范围:
1、未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或者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不符合调动条件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有意来博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填写《申请调动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并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有关部门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教育系统申请调动人员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咨询电话:(0391)8663950,联系人:邱锡光。
卫生系统申请调动人员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咨询电话:(0391)8662679,联系人:王全锋。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申请调动人员到县委编办电子政务中心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咨询电话:(0391)8668010,联系人:肖翠翠,办公地址:博爱县发展大道188号博爱县机关综合办公楼主楼1129房间。
(二)资格初审。有关部门对申请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确定拟调人员计划及相关人选。资格审查贯穿调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调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核考察及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和“简便易行”原则,有关部门对拟调人选的档案材料等进行审查,并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后,统一组织体检。申请调动人员为教师的,根据学科设置和教师需求情况,增加公开说课环节,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
(四)岗位确定。根据编制空缺和岗位需求情况,按照编制匹配、人岗相适、对等对口的原则,提出岗位安排意见。当相应单位的编制、职级、岗位、专业等不能满足条件时,拟调人员需服从统一调剂安排。
(五)办理调动。经批准后来博工作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入人员在博爱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辞职、调离博爱。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吸引域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来博工作实施意见(试行).pdf
博爱县委组织部
博爱县委编办
博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