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和规范公开选调工作,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动,建立健全科学选人用人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特别是促进政策性安置退役军人的作用发挥,根据《楚雄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要求,经研究,楚雄市机关事业单位于2020年9月组织开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0名,其中:公务员13名、事业身份人员17名、安置在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军人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坚持在编制限额内和职数、职位空缺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范围
(一)面向安置在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退役军人(含安置在教育、卫生系统的退役军人)选调;
(二)面向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教育、卫生事业人员除外)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选调。
选调到公务员岗位工作的,必须是已进行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的人员。机关工人报考事业单位岗位选调后,身份转为事业单位工人,执行事业单位工人工资待遇。
三、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3.试用期除外,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若工作年限四年以下的,实际考核年限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公告岗位的学历要求;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7.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必须是安置在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退役军人(安置在乡镇工作后满5年才可以报考市级部门岗位);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有关政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乡镇之间选调的除外)或对工作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6.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的具体资格条件要求
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楚雄市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岗位信息表》、《楚雄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岗位信息表》和《楚雄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退役军人岗位信息表》附表,各岗位的具体条件在《岗位信息表》明确。具体条件按以下解释认定:
1.年龄认定。35周岁以下指1985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人员;40周岁以下指1980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人员;45周岁以下指1975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2.学历类型认定。国民教育学历只需在学信网查询到相应信息或经省级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证书均视为国民教育。
3.工作年限认定。最低服务年限满5年是指2015年9月30前招录、招聘和安置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
4.其他情形。所有选调岗位均不限制民族和专业。中共党员包含预备党员。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向全市各乡(镇)、市属单位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同时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威楚先锋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向社会公布选调单位及岗位、选调范围和人数、报名资格条件和选调程序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报名成功后请实名加入2020年第二批公开选调QQ群(874179359),并实时关注群内通知,之后与选调相关事项均在群内发布,视为群内所有人员知晓。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从2020年9月1日开始至9月4日12:00时截止。(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单位不得无故阻止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参加公开选调,并要认真审核报考人员信息的真实性,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作为失信记录留存。公务员和机关工人报考事业单位人员的,个人要写出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或机关工人身份的申请,和报名表一起提交。报名时,提交由原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楚雄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或事业人员报名表》,用发送PDF电子文档的方式报名(在参加考试时送交报名表原件)。报考公务员岗位的报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邮箱:cxswzzbgwyk@126.com(电话3123259)、报考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的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邮箱:1184309492@qq.com(电话6550178 6550128)。 报考事业单位退役军人岗位的报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邮箱:cxsyjazk@126.com(电话6997586)。
2020年9月7日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负责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小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选调单位抽人组成,报考公务员职位的,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牵头,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资格审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牵头,报考退役军人岗位的,资格审查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牵头,审查小组按照选调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同时分别按选调职位汇总有关审核情况,提出意见。审查情况由市公选办提请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笔试初步人选,由公选办统一发放通知组织考试。按规定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公选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相应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岗位的人员于2020年9月8日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治理论水平、时事政治、综合基础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于2020年9月12日15:00进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于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严禁将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考生只能携带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除上述文具及身份证外,桌面上不得摆放任何物品。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公选职位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进行等额面试,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根据选调职位的特点和要求,面试可采用无领导小组或者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试于2020年9月14日上午9:00举行,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考察。每个选调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考试成绩并列,依次按照中共党员、面试成绩、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通过查阅个人档案(认真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个别谈话听取意见和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选调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和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在考察过程中,若等额考察人选有违纪行为或不符合选调要求的情况,则按照考试分数高低依次考察其他人选。
(六)讨论决定。考察结束后,公选办汇总有关情况,根据综合成绩,按每个选调职位择优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提请市委编委会议或市委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七)人选公示。讨论决定同意调动的人员,由市公选办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五、公开选调纪律
(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整个选调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及实施。
(二)严格执行选调程序和要求,按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统一政策口径和标准,不得随意放宽或者限制报考资格条件。参与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干部人事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将资格条件等有关信息的审核贯穿整个公开选调的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公开选调单位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培训班。
(三)市级报考单位不得无故阻止符合选调条件人员参加公开选调,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等过程中,若有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恶意干扰选调工作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的有关规定,市级单位之间流动的人员职级不变,市内乡镇和乡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流动到市级部门的选调后一律降为一级科员,工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人员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考试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选调。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楚雄市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8-3123259(市委组织部),0878-6550178、655012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6997586(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监督电话:0878-3138560(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
中共楚雄市委组织部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31日
报名时间为9月1日—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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