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大连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大连市普兰店区卫生健康局(正处级)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和职位
本次面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共5名,具体职位详见《2020年大连市普兰店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大连市普兰店区域外的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聘任制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至38周岁(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政治坚定、实绩突出、品行端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公务员任职回避相关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2.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免于刑事处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调入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大连市普兰店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在大连人才网(http://rsj.dl.gov.cn/rcfwzx/)、大连市普兰店区政府网站(http://www.dlpld.gov.cn/)上进行发布。对大连市普兰店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内容需要咨询的,报名人员请与大连市普兰店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科咨询联系(电话附后)。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2日8:30——2020年11月12日24:0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lspldqwjj@163.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大连市普兰店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照片处需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学位网认证材料,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公务员登记表、最新职务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均为正反面)。
(4)个人近三年工作实绩总结(1000字以内)、获得荣誉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报考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形成的文件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须压缩打包上传,压缩包命名格式为:报考职位序号+姓名+所在省市。邮件发送成功依据为邮箱自动回复。
(三)资格审查
大连市普兰店区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情况,立即取消选调资格。依据选调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结合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工作业绩及获得荣誉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并以电话或信息方式通知面试人选。
各职位需形成不低于1:2的竞争比例,报名人数不足1:2比例的,缩减或取消选调职位,并以适当方式通知报考人员于报名结束后的24小时内重新报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电话或信息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等。
(四)面试
面试采用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选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考评人选的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等。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确定的体检、考察对象经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调出的相关证明后,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
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
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及群众公认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进一步对报考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征求所在地区纪检监察和信访机关意见。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面试分数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八)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大连市公务员调转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选须自行办理调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手续。
五、有关政策
(一)选调人员调入后原则上按原职务职级层次确定职级,若受职级职数限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选调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和职级确定。
(二)选调人员调入后在我局至少服务5年后方可转任。
(三)选调人员调入后按确定职级享受区内同职级公务员相关待遇。
(四)选调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期内需要就学的,在相关政策范围内帮助协调解决就学问题。
(五)选调人员符合大连市和普兰店区人才引进有关政策的,按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规定给予兑现。
六、纪律要求
(一)中共大连市普兰店区卫生健康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此次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坚持规范程序,阳光操作,确保公平公正。对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选调要求,服从安排,报考时提交的所有信息、材料应当准确、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大连市普兰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11-83112176,0411-83117167
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