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上级纪委监委“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组织部同意,区纪委监委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计划
选调职位为区纪委监委(委机关或派驻区级机关纪检监察组)一级科员,选调计划共4名。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忠诚可靠,严守纪律规矩,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为法律类、财务财会类、经济类、审计类、公安类、社会政治类、中文文秘类、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类等。
3.职务职级为一级科员,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或执法机关审查调查的。
2.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处分、处理,未过影响期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照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的,或具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任职情形的。
三、实施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推荐、资格审核、适岗评价、笔试、面试、考察、确定拟选调对象、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推荐
采用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形成预备人选。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4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现场报名地点:区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区行政中心7013室),联系电话:86545510。
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南通市通州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好照片,一式二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获得的区级及以上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5.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岗位的具体条件,区纪委监委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三)适岗评价
主要从工作实绩、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考察报名人员能力和岗位相适度,满分100分。
(四)笔试
重点测试人选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适岗评价、笔试成绩按5:5的比例折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适岗评价、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3:3:4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所有进入考察的人员均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在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
(七)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由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任用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中共南通市通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