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人民警察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东坡区面向区外公开考调人民警察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执法勤务警员岗位18个,警务技术岗位2个(附件1)。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东坡区外工作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在编在职且已授警衔的人民警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3.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曾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可放宽至38岁及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熟练掌握少数民族语言(如:彝语、藏语、维吾尔语)可放宽至40岁及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警察院校公安类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或因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7日。(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因报名表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换号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4.网上报名需提交材料:报名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眉山市东坡区公开考调人民警察报名表》(附件2)、《眉山市东坡区面向区外公开考调人民警察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档打包后传至指定邮箱:376401680@qq.com,曾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人员需将荣誉证书扫描后一并传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如“李三20200101”,联系电话:028-38102105。
(二)资格初审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所报职位的考调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按照比例减少或取消考调名额。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电话方式反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任何环节均可取消考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评和资格复审
考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评后对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提供:
1.《眉山市东坡区公开考调人民警察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信息);
4.曾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附件4);
6.单位党委(党组)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
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资格。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按考评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四)考察
按考评情况等额或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采取查阅干部档案、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听取意见(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廉洁自律等情况)等方式进行。
经综合考察,进入考察环节的人选不符合我区考调职位要求的,可以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
(五)体检
组织通过考察的拟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rsks.com.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且问题属实、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
(七)调动
公示无异议的拟调人选经区委编委会审定通过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调人员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进入考察程序的拟调人员因本人自愿放弃、考察未通过、体检不合格等原因所产生的缺额均不递补。
五、本《公告》由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