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促进干部有序流动,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常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全额事业管理人员。常山县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不参加本次选调。
二、选调计划
具体职位要求见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
3.除试用期考核外,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新招聘录用试用期未满的,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拟调入机关部门,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见习期、试用期)的、招聘时岗位有服务年限要求且未满服务年限的;
4.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或转岗的;
5.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三龄两历”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形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自主报名、资格审核、比选面试等相关程序进行选调。
(一)自主报名
1.报名时间:1月8日—11日(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钉钉报名形式。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下载《常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不得有改动。同时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钉钉报名的,报考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拍摄成图片或扫描成文件后,通过钉钉发给选调单位联系人。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
县委组织部会同选调机关根据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以电话或钉钉的方式反馈给报考人员。
(三)比选面试
由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安排,组织人事部门参与,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1.若报名人数少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3倍,直接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若报名人数较多,在面试环节之前增加资格比选环节。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资格比选成绩仅作为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四)组织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对其政治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情况及与选调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五)讨论决定
选调单位综合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研究确定拟选调建议人选,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后,报县委审定。
(六)公示及办理手续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报考人员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