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坪山法院)决定面向深圳市外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外各级法院在编在职的入额法官。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员额法官2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三、资格条件
(一)参加选调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具有法官职务;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须为法学类(B0301)专业,或研究生为法学(A0301)专业;
3.已通过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4.现为员额法官,且入额时间满3年以上,现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为四级以上(含)一级以下(含);
5.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已完成公务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至2003年1月31日出生);
7.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严守审判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廉洁操守;
8.有较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能够运用所掌握的法律专业知识解决审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够熟练主持庭审。能够规范、熟练制作诉讼文书,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9.办案业绩较好,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审判工作;
10.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上述资格条件中,“以上”“以下”均含本数。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等计算截至2021年1月31日。
(二)不得参与选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http://www.szcourt.gov.cn/)等网站及坪山法院官方网站(http://www.szpsfy.gov.cn/)、微信公众号(深圳坪山法院)发布选调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2月3日。(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邮箱:psfyzwc@163.com,报名文件压缩命名为“XX(现任职)法院+姓名”。
3.报名资料: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彩色扫描件(相关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
(1)报名表(须由本人签名);
(2)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公务员身份承诺书、计划生育承诺书(均须本人签名);
(4)学历、学位证书;
(5)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材料;
(6)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A证);
(7)现任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行政职级等证明材料;
(8)入额审批表或入额文件以及确定法官等级的相应材料;
(9)公务员登记表;
(10)公务员历年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11)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2)个人撰写的有关法律文书、文字材料、课题论文等;
(13)个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表现材料。
上述材料中的(7)至(11)等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最迟可在体检前提交。
4.报名要求:参选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
5.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城环路4123号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人:谢先生、牛小姐,联系电话:0755-23259070、23259150。
(三)资格初审
坪山法院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如选调职位通过资格初审者不足选调名额3倍,由坪山法院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职位。
(四)组织考试
原则上按照职位拟选调人数与笔试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择优确定进入笔试人员。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的,坪山法院将择时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未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的,不再另行通知。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坪山法院视情况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组织或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将在坪山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予以公布。选调考生笔试成绩于统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坪山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由坪山法院视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数。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低于坪山法院划定的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选调考生总成绩及划定的合格分数线于统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坪山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
(五)体检、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医院体检结论做出后,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造成的缺额,由坪山法院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合格者按程序确定为考察对象,开展考察工作。
(六)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由坪山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不良反映或反映不属实的,按规定报市中院、省法院、市委组织部审批,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再另行通知。
由于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无法调动等其他原因导致的选调缺额,由坪山法院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考察对象。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职务层次的取得与国家法规、政策不符的,不得参与本次选调。
(二)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中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联络畅通。本次公开选调的相关信息将发布于坪山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报考人员应当主动及时查阅。因本人未主动及时查阅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参加选调人员应在调动前取得现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的同意,保证及时调入坪山法院。因未取得原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造成最终无法选调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附件:
1.2021年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面向市外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面向市外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3.公务员身份承诺书
4.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