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执纪执法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徐州市纪委监委决定公开选调1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和岗位
公务员15名:3名综合文字岗位、12名业务类岗位。
事业人员2名:计算机类岗位。
详见《2021年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公务员:徐州市市级及以下机关中,在编且已进行登记的一级科员及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事业人员:市直全额事业单位中管理九级及以下或专技十二级及以下岗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
2、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参加选调的公务员应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参加选调的事业人员应具有3年以上全额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及选调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回避关系的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申请、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相关手续办理等程序进行。
1、网络申请。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经单位同意后,登录徐州市纪委监委网站或徐州党建网(http://www.xzdj.cn/)下载《报名表》(附件2),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后,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xzjwxd@sina.cn。发送邮件时,邮件主题格式:姓名+身份证号。网上提交时间为2021年1月21日至1月25日。(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推荐报名。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徐州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可以商请本地有关部门同意后,按照报名条件及选调要求,推荐曾经借调在本单位并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报名。被推荐的人员,通过上述邮箱发送《报名表》。
3、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进行现场初审,推荐报名人员还需携带县(市)区纪委监委、徐州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开具的推荐意见。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月26日至1月28日。1月28日下午5:00之后不再接受资格初审。地点:新城区行政中心东三区672会议室。资格初审时请佩戴口罩。
4、各选调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减少选调计划;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于1月29日9:30—16:30改报其他岗位,地点:新城区行政中心东三区672会议室。
5、笔试。请考生佩戴口罩,凭准考证、身份证等,并提供“苏康码”绿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综合文字岗位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业务类岗位主要测试纪检监察有关业务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事业人员岗位主要测试计算机应用水平,均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6、资格复审。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达到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全额事业人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2张(应与《报名表》中的电子版照片一致,背面注明姓名和手机号)、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将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
报考者提交的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线为60分。
8、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报考人员可通过市纪委监委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9、考察和体检。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诚信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拟选调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在考察和体检环节,因报名人员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批准。
10、公示与相关手续办理。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
五、疫情防控
本次选调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公告由徐州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732526
监督电话:83731991
附件:
中共徐州市纪委
徐州市监委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