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选齐配强干部队伍,加强我部工作力量,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决定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科员及以下。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驻中山单位)已登记的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合组织工作。
2.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口头表达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83年6月1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5.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经有违纪违法行为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
4.未满招录职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7日—2019年5月2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报名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委大楼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现职务任职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3.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材料。如有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请一并提供。
4.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表现和廉政情况鉴定材料。
报名人数少于15人,取消本次选调。
报名咨询电话:88318226.
(二)资格审查。我部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5月24日—5月2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科目为专题写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5月29日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人数1: 5比例确定(笔试人数少于1: 5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 >分。面试时间、地点在发布笔试成绩时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组织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人数比例确定(合格人数少于1: 3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为确保选调人员政治合格、人岗相适,我部将安排考察对象跟班学习1个月,期间将对考察对象开展心理测试。跟班学习结束后,依据考察对象综合表现作出考察结论。
(五)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依序递补。体检结果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六)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在其单位官方网站和中山组工网公示7天。
(七)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选调过程中,如发现选调人员有违纪违法、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责任
五、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本公告由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