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职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条件
(一)选调岗位
策划科项目前期管理员1名、土地开发科土地管理员1名、策划科城市规划研究师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各级事业单位常设岗位职员,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
(三)选调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院校为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高校的优先,具体要求以附件职位表为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相关资格条件均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
6、聘用试用期满且转正;
7、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8、符合交流有关规定。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确定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在龙岗区政府在线官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下午18:00时。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一并送至深圳市龙岗区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713室;咨询电话:89556177;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
3、报名资料(以下材料均提供纸质版和扫描件)
①《深圳市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含电子版);③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④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的《留学人员资格认证》;⑤深圳市职员聘用备案表或能证明职员身份的有关证明材料;⑥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⑦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4月30日)。报名者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资格(以上原件查验后,仅留存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1、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核对并审查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考察为准。
2、拟选调1人的岗位,如果通过岗位资格初审不足2人的,由单位在报名结束后1天之内确定是否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如取消的,由单位及时通知报名人员。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将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布。
1、笔试。将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并按照拟选调人员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未达到1:5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设定合格线均为60分。在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人员中(笔试及面试成绩有一项不合格的不予选调),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
4、考试成绩和考察人选名单公布
按照综合测评成绩及选调名额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将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lg.gov.cn/)公布。
(五)体检
将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考察及确定人选。
1、提交资料:《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无犯罪记录证明;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意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政审意见。
2、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按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察(考察人选比例将根据适岗能力测评成绩情况研究确定),资格复审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考察结束后,经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党组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如无合适人选,则取消本次选调)。
(七)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员选调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三、其他
1、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执行。
2、经公开选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其个人养老保障方式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执行。
3、本公告由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负责解释。
附件:
1、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
2、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
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深圳市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
2019年6月11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选调职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