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1年徐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报考人员知悉并理解、配合。
一、考试前,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注意社交距离,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二、备考过程中,应持续关注自己身体健康状况,每日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到当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医,主动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持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三、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报考人员应时刻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如“苏康码”为非绿码,应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申报、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
四、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及我省防控最新要求,根据需要及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五、考试当天入场时,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并出示“苏康码”绿码(存在本告知书第二条规定之异常症状的,根据防疫相关要求应现场提供的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备查。“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可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入场时,“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的报考人员,在使用水银体温计经2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配合医务人员排查流行病学史,有流行病学史的不能参加考试,并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排查;无流行病学史,并能够现场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人员,应配合安排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因个人原因不能现场出示“苏康码”绿码的报考人员;
3.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高风险场所旅居史,或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未能配合属地或有关卫生防疫部门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报考人员;
4.因隔离、就诊或健康状况异常等原因导致“苏康码”非绿码,虽考前有隔离期满、恢复健康等情形并已经取得且能够现场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但未按要求及时转为绿码的报考人员。
七、报考人员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八、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报考人员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九、报考人员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报考人员参加公开遴选部门组织的考试时,也应当遵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公开遴选部门在组织资格审查、体检等工作时,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当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