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办决定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中共佛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一级科员3名。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本市机关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不含聘任制),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二)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3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文稿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四)思想端正,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定向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适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7.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公务员登记、年龄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2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附近期证件照1张);(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公务员登记承诺书(签名);(4)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不少于2篇;(5)计算机操作有关证书、培训证明、参与信息化项目等有关材料。
2.报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即市政府大院)9号楼207室。
3.报名时间:2019年7月26日前(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登记表和文字材料、计算机相关材料可先发电子邮件至fsbbzhk@126.com。
4.我单位收到材料后,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综合考量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办择时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分别进行面试、笔试和考察。面试、笔试的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笔试的情况,结合我办工作需求,按1:1比例综合确定拟选调对象,如有因故放弃选调资格,或在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有弄虚作假、不具备选调资格等情形导致职位空缺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四)体检。经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同意,组织考察对象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转任相关文件规定进行。
(五)组织考察。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
(六)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工作岗位及其职务。
(七)办理调动手续。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三)本次选调各环节未入围考生,我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选调职位为一级科员。如在原单位任职高于一级科员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或职级。
(五)中共佛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338683
传真号码:0757-83303982
电子邮箱:fsbbzhk@126.com
中共佛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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