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宁波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并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徐丽丽、孙武骜等2名同志为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及派驻机构拟遴选对象,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自2021年8月13日至8月19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我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反对借机诽谤诬告。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有关事项反映监督电话:0574-89183814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