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15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选调岗位 | 选调计划 | 专业要求 | 学历 | 年龄 |
财务管理 | 1名 | 财务管理、会计学 |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
信息管理 | 1名 | 计算机类 | 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 |
文秘 | 8名 | 不限专业 | ||
综合管理 | 3名 | 不限专业 | ||
车辆管理 | 1名 | 懂车辆维修 | 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 |
司机 | 1名 | 驾龄10年以上 | 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
二、选调条件
1、全县全额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体系统专任教师和教研人员、卫计系统医药卫生<医学>类专业技术人员、农业系统农业技术<畜牧兽医>类专业技术人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信息管理”、“文秘”、“综合管理”岗位具备基本的公文写作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有文秘或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振兴计划聘用人员服务期未满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方法步骤
(一)报考
报考人员于2017年9月7日8:00至9月10日18:00到县人社局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0916—7213011。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技术等级证及2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结合查阅干部档案、人事信息等,对报考人员提交资料进行审查,作出资格审查结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察
对报考财务管理、信息管理、文秘和综合管理岗位人员通过考试考察方式确定选调人选;对车辆管理、司机岗位报考人员通过技术考核方式确定选定人选。
1、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50%。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选调计划3倍的,不进行笔试,全部直接进入面试。其中,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选调计划2倍的,根据选调单位工作需要,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可以缩减选调计划,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告。
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业务相关知识为主。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不超过选调计划1:3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评委共7人,评委由具有评委资格人员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代表构成。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计划1:1确定考察对象,由县人社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全面考察,做出考察结论。出现不合格情况时,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3、技术考核。车辆管理和司机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技术考核,确定选调人选。
(四)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及技术考核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调配
公示期满,报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办理正式调配手续。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