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改善法院队伍结构,充实法院审判力量,培养法院法官后备遴选人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6名公务员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法官助理。
一、选调职位和范围
法官助理岗位6名;
面向全市国家机关的在职在编公务员。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从事法律工作满两年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工作未满三年的,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档案中存在造假或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瞒报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21日;
2.报名地点: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科,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东大道168号,邮编:533000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和快递邮寄材料报名的办法。个人提交自荐材料并填写《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任职务职级任命文件、公务员登记表、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等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近期小二寸免冠彩照2张,五寸生活照1张。
4.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选调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市中级法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交中级法院党组会议决定,按照1:1.5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三)考察和体检
由市中级法院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情况。
考察组将考察情况提交中院党组会讨论,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拟调人员,在中院机关内和拟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任何问题反映或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商调及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实施选调工作过程中,如出现本公告之外的其他情况,由市中级法院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解决。
未尽事宜,请与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 0776-2989610,0776-2989719(传真)。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