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株洲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株洲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面试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在遴选(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遴选(选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1月17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地点: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人力资源市场1楼大厅(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8号)。
三、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株洲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原件(签署意见并盖章,原件交遴选(选调)单位审查留存)、湖南省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复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公章)、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公章),遴选(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可登录株洲人事考试网(www.zzksw.com.cn)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11月12日14:30至11月15日17:00。
2.考生需本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委托函、考生及代为审查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遴选(选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4.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进入面试。
5.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佩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该遴选(选调)职位按笔试(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再另发布公告,由遴选(选调)单位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六、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及安排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株洲组工网公告。
咨询电话: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电话:0731-28680205
附件:2021年株洲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中共株洲市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