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充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结合编制空缺情况,罗山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机构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计划
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科员级)20名,充实到罗山县纪委监委机关、县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机构。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
2.中共党员。
3.本科以上学历(双学位和研究生学历优先录用),专业不限(法律类、财会金融类、文秘类专业优先录用),有纪检监察、巡察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4.已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限科员报考。
5.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表现特别突出的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经常出差和加班工作任务。
6.符合相关任职回避要求;没有其他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社会关系和工作经历。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凡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19年6月1日。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网站统一发布选调公告及相关事宜。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单位推荐、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3日至6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报名地点:罗山县纪委组织部(1111号房间)。
3、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所在单位认真审核,单位同意推荐报名,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由本人携带报名推荐表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或网上查询信息)及复印件两份、同版1寸免冠照片2张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与考察
1、资格审查。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查。
2、考察。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由县纪委监委组成考察组,突出政治标准,对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干部档案等方面存在问题和考察认为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与考察环节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时间不超过15分钟,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以罗山县人民政府网通知为准。
(五)体检
体检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通报其所在单位,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后无问题的,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转任和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录用人员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五、有关要求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二)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等环节,凡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自行承担后果。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罗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罗山县纪检监察系统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x
中共罗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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