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我市已退役安置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为巩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面向我市已退役安置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为巩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5名,选调后,经费形式转为财政全供。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专业不限;
5.身体健康,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试用期人员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近三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或“未确定等次”的人员;
5.存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巩义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并由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提供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保证其提供所有证件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5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人力资源科窗口(巩义市东区行政东街6号)。
报名咨询电话:0371—69580019。
五、考试内容和时间
1、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定于2019年7月1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7月9日上午8:30—12:00,领取地点:原笔试报名处。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将在巩义市政府网站公布,不按相关规定执行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且体检合格(或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或递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七、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选调人员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表现和道德品质,审查其有无违法犯罪及违纪违规行为,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资格,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八、其它事项
1、笔试成绩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拟选调人员名单等有关通知均在巩义市政府网站发布。选调工作进行期间,考生要经常关注网站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4、本次选调工作政策解释权归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371—69580019。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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